废水处理是江苏近来重点关注的环境?;の侍?,废水处理是改善水源的重要工作。2018年中央加大对企业废水处理的力度,并正式施行《水污染防治法》??杉又醒氲降胤剑杂诜纤淼木鲂暮土Χ???梢运担蚁衷诙云笠档姆纤?、废水处理设施管理都有了更高的要求。江苏地区也对废水处理近年来的常见“废水”处理中的违法行为,进行公布。
以前的废水处理只限于大型企业居多,小型企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,对废水经常是不处理直接排放,或者偷偷排放,从而给周围的水源造成很大的污染。目前,江苏对于此类企业进行重点整治。并对之前废水处理中的常见违法行为一一列举,希望可以对有以下行为的企业,加大整改的力度。
1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
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,包括了废水处理设施停用、废水处理设施某一环节的损坏停用、废水超越处理环节、废水处理设施未按设计要求进行加药维护、当前废水量超出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均处理能力等。
法律链接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三十九条:禁止利用渗井、渗坑、裂缝、溶洞、私设暗管,篡改、伪造监测数据,或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措施等逃避监管的防治排放水污染物;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(三)项的规定,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,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元一下是??睿磺榻谘现氐?,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,责令停业、关闭。

2废水超标排放
由于废水处理设施管理不当、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无法满足企业现状等原因,导致废水超标排放。
法律链接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,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,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(二)项的规定,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,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元一下是???;情节严重的,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,责令停业、关闭。
3雨水口排放污染物
现在企业的环保意识都比较高,通过雨水口排放污染物的现象极少,但是由于管理问题、地面沉降压迫管道、管道堵塞雨污混接等问题,导致雨水口排放污染物的现象时有发生。
法律链接:《上海市环境?;ぬ趵返谒氖盘醯谌钆盼鄣ノ慌欧诺奈鬯Φ贝游鬯欧趴谂懦觯雇ü倒?、渗井、渗坑或者雨水排放口等方式排放污水,禁止生产性污水外运。依据《上海市环境?;ぬ趵返谄呤咛醯诙钗シ幢咎趵谒氖盘醯谌罟娑?,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或者生产性污水外运处理的,由市或者区环境部门责令改正,处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。

4废水处理设施台账不完善
废水处理设施运维台账包括: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时间、加药记录、维护记录等,台账是企业对环保设施管理的痕迹记录,企业应该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。
法律链接:《上海市环境?;ぬ趵返谒氖醯谝豢钆盼鄣ノ挥Φ卑凑展液捅臼械挠泄毓娑ń⒒肪彻芾硖ㄕ耍⒍蕴ㄕ说恼媸切院屯暾愿涸?,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,但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需要特别提醒的是,“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”的违法行为是要被行政拘留的。具体可参见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》。
《环境?;しā返诹醯谌罟娑ǖ耐ü徽T诵蟹乐挝廴旧枋┑忍颖芗喙艿姆绞轿シㄅ欧盼廴疚?,包括以下情形:
?。ㄒ唬┙糠只蛉课廴疚锊痪砩枋?,直接排放的;
?。ǘ┓墙艏鼻榭鱿驴粑廴疚锎砩枋┑挠迸欧欧?,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直接排放的;
?。ㄈ┙淳淼奈廴疚锎游廴疚锎砩枋┑闹屑涔ば蛞鲋苯优欧诺?;
?。ㄋ模┰谏蛘咦饕倒讨?,停止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;
?。ㄎ澹┪シ床僮鞴娉淌褂梦廴疚锎砩枋?,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;
(六)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,排污单位不及时或者不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,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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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水处理应该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一,对企业的废水没有处理,要实施处理后再排放。对已经安装废水处理设备企业,要严格按照国家的废水排放标准来进行,不能出现超标排放。在废水处理过程中要实现台账合一的效果,对废水处理的设施的运行时间、加药记录、维护记录等,都会真实的体现出来。废水处理是关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项目,企业应该对废水处理足够重视,否则,很容易触犯法律。
